我的理論精神全在:「人創造命運」這一點上,所以我必須拋開「命運支配人」這一個陳腐的觀點。

   「人」創造「命運」,被動的是命運,不是人。譬如說一個人生就一副富貴相,八字生得不錯,星座分析也很好,姓名學上的天格、地格、人格,又都很好,也無所謂剋星,如此照命理書上說:這人命還好。但是如果這人天天躺在床上睡覺,只吃飯不作事,難道就會因他的「命好」,金塊子就自動的掉到他的枕邊嗎?這是絕對不會有的事。所以其人若符合於命理書上所載而被判定「此運乖戾」的人,也大可不必因此發愁,涕泗縱橫,大嘆此生休矣!

    「命運」意味著人生,象徵和說明一種過程,它構成的因素有三:

    一曰「本錢」:這裡我所謂本錢,並非全可用新台幣的單位尺度去衡量,它包括了有形和無形。有形的就是動產和不動產:土地、房屋、現金、生產工具等。無形的如先天所賦予的良知良能以及後天的工作經驗、工作技能、知識學問等均屬之,推而廣之,「信用」亦屬於本錢的一種。

    二曰「努力」:我這裡所謂努力,與一般所說的努力意義要廣泛些,它包含了「意志」在內。

    我們來假定有甲乙兩個人,他們的「本錢」完全相等,那麼他們中間命運的誰好誰壞,就看他們如何去努力,努力的程度有如何?如果甲這人努力的程度比乙這人大,照道理甲的命運比乙要好,如果事實並不,那就是受了第三種因素的影響所致。

    三曰「機會」:機會須受時空的限制。

    我們又假定甲乙兩人的「本錢」相等,努力的程度也一樣,那麼他們命運的誰好誰壞,就要看他們怎樣去利用機會與創造機會,善於利用機會與創造機會的甲,其命運必優於拙於利用機會與創造機會的乙。

    命運是由上述這三種因素構成的,因此命運是人創造出來的,「人為」是「因」,「命運」是「果」。誰要是死抱著「命運支配人」這一個倒果為因的觀點不放,這無異給自己劃了一個小圈圈,徒局限自己於監牢囿小之地,而不準備踏出圈外一步,聽天由命,甚至改運解厄,實乃不值識者一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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