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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獻是祝福的來源
張明仁 講述
經文:瑪拉基書三章7-12節
本週〈2015.04.12〉潘傳道證道的題目是:「奉獻是祝福的來源」,經文是剛才讀的瑪拉基書三章7-12節。第10節是本週的金句:「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聖經有許多經文,在命令的後面是帶著應許,十一奉獻就是其中之一。神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這是神肯定的命令,要我們將十一奉獻全然送入倉庫,不是部份,這命令是帶有應許,神保證要將福份傾下,敝開天上的窗戶,就是將甘霖降下,確保豐盛的收成。
根據創世記的記載,亞伯拉罕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獻給撒冷王的麥基洗德,被視為十一奉獻之起源。到了摩西律法將十一奉獻制度化具體執行,神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廿七:30)。換言之,這十分之一是當納的供物。若我們將當納的十一呈獻給神,就表示我們承認神的擁有權,事實上,地上一切萬物都是神的,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屬於上帝的,我們只是受託,替祂管理。十分之一是個「記號」,標誌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包括自己,全屬於主。
因此,瑪拉基質問當時的猶大人:「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瑪三:8)。聖經用這一個非常嚴厲的字眼「奪取」。從道德方面來說,搶奪別人的物件,甚至偷竊父母,都是很嚴重的罪(利十九:13;箴廿八:24),奪取神之物更是無法想像。有些信徒會認為十一奉獻是舊約律法時代的標準,今日是恩典時代,不須履行十一奉獻。這種藉口聽起來好像很屬靈,其實新約恩典時代的奉獻,不但是十一奉獻,且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奉獻,是全所有的奉獻。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這個“盡力”也就是奉獻。
耶穌說:「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的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要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否定的否定就是肯定,所以獻上十分之一是不可不行的,耶穌知道人不想行,就把人「不想行」的意念表達出來,從反面來強調要行。
在美國我們到餐館去,很自然在結賬時會「加一些小費」,在台灣的餐館結賬時會加上10 %小費,但很奇怪我們所當納的什一,卻不肯呈獻給神。有人說十一奉獻不重要,獻心才重要,但是,就連十一奉獻都不能遵守的,怎能真正的獻心,那是說謊的,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金錢奉獻是小事,奉獻背後的操練是大事。
有三名基督徒,分別是英國人、美國人及猶太人,討論如何奉獻。英國人說:我會在地上畫一條直線,然後把所有的錢往天上一丟,落在直線右邊的,是屬於上帝的錢,而落在直線左邊的,則算是留下來給自己過生活。美國人說︰會在地上畫個圓圈,當然,圓圈不能畫得太大!然後把所有的錢往天上一丟,掉在圓圈�堛煽N奉獻給上帝,掉在圓圈外面的,就當作是我自己的。猶太人忍不住開口說︰我根本不用畫什麼直線、圓圈,我直接把所有的錢往天上一丟,留在天上的,當然歸上帝所有,至於掉在地上的就全歸我了。這故事指出人都是貪財的。保羅致提摩太的書信之內容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提前六:9-10)。錢財本身並不是萬惡之根,「貪」才是萬惡之根。錢財本身不是罪,賺錢也不是罪,富亦不是罪,反倒是「貪財」才是罪,而且是萬惡之根。你家�埵釩雃h錢不是問題,問題是你如何看待這些錢。在聖經裡面有關錢的經文超過700多經節,在福音書裡面耶穌講的比喻當中有關錢的比喻,比有關天國地獄的比喻講的更多。聖經是非常關心我們如何運用我們的金錢,因為錢對我們的屬靈生活有極大的影響。
一個人是貧或富不能影響他與神的關係,但對錢財的態度卻會大大的影響我們與神關係,錢財可以衡量出我們對神順服的程度,因此對於奉獻上的問題,也就是我們對金錢的態度的問題,那些在真理上要駁倒新約不需要遵守十一奉獻振振有詞的人,我不想跟他們辯論,因為我不需要懂太多,我只知道有一個真理,那就是主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這個代價,當我們要計算需要奉獻多少的時候,請記得這筆賬,這樣我們就會知道該如何奉獻了。
哥林多後書九章5-7節說:奉獻「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獻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奉獻不應該成為我們的重擔,出於勉強或作難的,神不承認那是奉獻,神要人的奉獻是從心�塈@出來的,在新約,雖然我們不受十一奉獻的限制,但愛神多,獻上的比數自然就多,像那個窮寡婦一樣;少愛主的,獻上的比數自然就少。神不定規一個數字,但神卻要求人按我們各人所能的獻上,按我們本心所酌定的獻上。不管怎樣,神告訴我們一個結果,就是神喜愛樂意奉獻的人。神喜歡人樂意的奉獻,因為那是傳遞我們對神真正謙卑的態度。以前某教會有人投入千元大鈔,事後向傳道人說,他只想奉獻100元,因為沒帶零錢,請找他900元。但因這筆錢教會司庫已經入帳而礙難找回,以致引起那人的報怨。傳道人向那人說,雖然你投了千元大鈔,但神只悅納你的100元,因為其中的900元不是你甘心樂意的。有人習慣把「奉獻」說成「捐款」並不妥切,因為「捐款」是帶點幫助或救濟的性質,這和「奉獻」完全是兩碼事,神絕對是豐富的,不需要人的救濟,我們奉獻的動機是因為愛神,也是因著感恩,並不是因為神有短缺而濟助祂。所以千萬不要以為神要沾我們的光,其實,神肯悅納我們的奉獻就是一種祝福。
奉獻一面表明我們對神感恩的心,一面表明不讓財物作我們的主人,而讓神作我們的主人,因此當我們體貼神的心意時,在奉獻上就顯出自己的甘心,神一定能把我們從現在的光景提升、進入比現在更祝福的未來,使我們從此刻的我、邁向神所祝福的我,同時也把我們從目前的成就、提升到神所祝福的成就,活出神所祝福更豐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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