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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才幹受託付   

           張明仁 講述


  經文:馬太福音廿五章14-30

剛才我們所讀的馬太福音廿五章14-30節,這個比喻出現了四個人物,一個主人和三個僕人。主人是指耶穌;僕人是指基督徒;家業狹義是指教會,廣義是指世界,也就是基督徒對世界有宣教的責任;銀子是指才幹和恩賜。
    故事的情節講到主人要出國去,便把家業按著僕人的才幹和恩賜的大小託付給他們,一個給五千銀子,一個二千,一個一千。「五千銀子」中文聖經修訂版用的是「五千塊金幣」,英文聖經用的是「五個他連得」。「他連得」是用以衡量金子或銀子的重量單位,出埃及記卅八章2526節指出一他連得等於3,000舍客勒,而1舍客勒約等於12公克,所以1他連得約等於36公斤,相當於當時羅馬時代的六千銀幣,在古羅馬帝國時期,一天若能賺一個銀幣算是很高的工資(太二十:2-10),因此一天的工資若以一個銀幣計算,則六千羅馬銀幣(即1他連得銀子)相當於16年半的工資,是相當大的金額。
    馬太福音的比喻和路加福音十九章的比喻內容相近,我們都看到同一個場景:也就是主人把家業分給僕人。這些僕人不是一般的僕人,因為一般的僕人只做事,沒有資格直接支配家業,有資格支配家業的是管家。耶穌多次提到被主人稱讚的管家,主人都有更大的任務交托他們,旨在教導我們要忠心事主,完成主的託付,因為我們今天在主的面前,都是基督的僕人,也都是神奧祕事的管家,哥林多前書四章12節:「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這裡的奧祕是多數的,不是單數的,神的奧祕就是基督,基督的奧祕就是教會,在神永遠的旨意裡面,有基督,也有教會,基督是元首,教會是祂的身體,神把這個奧祕的事交託給我們,叫我們作管家。「管家」的意思,就是「受託」,我們受了主的託付替祂管理,我們就成了尊榮的管家,所以潘傳道就以「尊榮的天國管家」為題證道。神造人後交給人的工作,乃是要人「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一:26〉,並在伊甸園作「修理看守」的工作〈創二:15〉。這工作乃是代表神行使管理萬物的主權。可惜人類犯罪墮落,以致無法擔當這個重責,可是神要交托人為祂管理的心意依然沒有改變,所以到了啟示錄提到在新天新地裡「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廿二:5〉,可見神在永生國度裡有重要的職份交給我們,是透過我們在世上先學習作主的管家。由於這個管家很重要,所以耶穌在幾處特別用比喻來解釋清楚,路加福音十二章裡的忠心和有見識的好管家,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今天讀的馬太福音廿五章那兩個忠心與良善的好管家,主人對他們說「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在路加福音十九章那些好管家,主人給他們有權柄「管十座城」、「管五座城」。從以上我們看到,神要我們在世上當管家,是為要預備我們在天國裡為神作更大的事。
    比喻中那拿了五千銀子的和兩千銀子的僕人反應都是一樣的,「隨即拿去做買賣」〈16節〉,請注意這個「隨即拿去」,就是毫不猶豫,立即就去行動,就像主所說的「聽了我的話就去行」。他們不計較主人給的錢多錢少,他們只知道今天有這些都是主人給的,雖然素質不同,但工作量也成正比,他們領了銀子,忠於主人所託,隨即拿去經營賺錢,各人賺一倍。但那個領了一千銀子的僕人在拿到錢後,有一個奇怪的反應,他沒有即時拒絕,但也不願意工作,也不想負責,他的下一個決定更讓人困惑,這僕人不是僅僅用泥把錢蓋住,他挖了個又深又寬的洞,他挖的洞不是高爾夫球或是網球般的大小,也不是籃球般的大小,他竟挖了像一個池子那麽大的洞,才能掩蓋那36公斤重的他連得。18節的動詞「掘開」也用來描寫葡萄園主「挖」了一個夠大的壓酒池 (太廿一:33)。他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他也行動了,但不是按照主人的期望去做的,他不認為所領受的恩賜是極貴重的,輕忽了所擁有的,認為自己沒有任何恩賜,自暴自棄,誤解神,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就把自己的那份埋藏起來。其實,一個人領受多少恩賜,這並非重要因素,而是盡力使用目前所擁有的恩賜,並去發掘新的恩賜。
    有人認為三個僕人得到的家業不一樣,有多有少,看起來好像很不公平。其實神對每一個基督徒,都有恩典也有要求,神不偏待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神賜給我們無論是才幹、能力、智慧或恩賜,都是叫我們能拿出來祝福別人的,神所求的就是在祂面前能忠心,有見識,以便將來有更大的託付在我們身上,能彰顯神的榮耀,因此神多給我們,就向我們多要,多託誰,就向誰多取,千萬不要把它埋在地裡,而不拿出來使用。就算我們是那只領一千的人,神仍然看著我們是怎樣去使用所賜給我們的恩賜和才幹,我們或許沒辦法做到最好,但不代表我們可以什麼都不做。
    當主人回來算帳時,那領五千和領二千的僕人得到相同的獎賞,就是:「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請注意,主人誇獎他們的話語完全是一樣的,主看重的是他們的態度。至於那領一千銀子的僕人,將銀子埋在土裡,就是表明他不忠心、又惡又懶,是壞僕人。反過來,如果領一千的僕人也去賺回一千,他也被稱為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領五千和二千的那僕人把銀子埋了,又怎能說他對主人又良善又忠心呢?
    我們且看領一千銀子的僕人和主人的對話,他不是承認自己做的不好,而是先抱怨主人,他說〈24-25節〉:「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在這裡」,他講出了他的理由,有沒有道理?太有道理了。可是主人回答說〈26-28節〉:「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就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29節說:「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這29節的經文在經濟學界炒得很熱,也就是所謂的「馬太效應」,經濟學者們把這句話解釋為企業界強者愈強,弱者越弱的道理,這是一個極大的誤解。我們仔細看這句話,「凡有的」和「沒有的」並不是指他們擁有的資源,而是指他們的成果,不然的話,那「沒有的」要「連他所有的」都奪過來,奪什麼呢?他沒有,有什麼好奪的呢?
    我們有沒有注意到,為什麼在我們的生命當中,看起來有的東西越來越少?理由的其中之一,就是我們沒有善用神已經賞賜給我們的。但是反過來說,如果我們善用神賜給我們的一切,祂會賞賜給我們更多的才能和一切,今天,如果我們善用祂所賜給我們的天賦才幹,不僅僅神會獎賞我們,而我們也會越來越多的才幹,因為神給我們的恩賜是愈用愈多,好像一柄鋒利的刀愈磨愈利的。如果我們在小事上忠心,神就會把更多的事情交託我們,神會不斷擴展我們的能力、才幹。路加福音十六章10節:「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基督徒若沒有這個永生的角度,今天的辛苦服事便可能成為重擔,也可能向神埋怨,覺得神在勞役我們,因而事奉逐漸無力,甚至像馬太福音廿五章中的第三個僕人,認為主人是個「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一個管家對主人認識錯誤,自然不能成為好管家。
    管家也是為主人所委派,是主人賦予一定的責任,必須堅守崗位,隨時盡自己的責任。復活的主告訴門徒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太廿八:18-20〉。明顯的,使命必須基於權柄,主的工必須由主「所派」,在差傳的宣教事工上如此,在教會事奉也是如此,是「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林前十二:18〉;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所以,清楚知道是主所委派的,是最重要的事。
    最後我們再回到故事本身來看,那領一千的,似乎打從一開始就不被主人重用;而,為什麼他會不受到重用?聖經沒有明說,不過,從主人「按著各人的才幹」這句話,應該可以作合理來判斷:主人在還未交代家業之前,早已認識這三位僕人;並且,主人觀察且判斷那領一千的僕人,是一個懶惰且不值得交代的人。照這樣看來,故事後續會如何發展,其實不只是決定在僕人、主人離開後的所作所為;甚至,在主人還沒有交代家業之前,僕人的服事能力與態度已經關係到故事的發展與結局!也就是說,這領五千、二千的兩位「贏在起跑點」又「持續努力」贏在終點的僕人,後來成了與主人親近甚至同桌共享宴席的人。補習班
招生廣告常常套用這一句話:「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點,更要讓孩子贏在終點」,這句話實在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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