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是一點一滴的累積,就像西羅亞的緩流,攸關生命的水源!


     

本週〈2017.02.19〉是循理會臺灣年議會宣教主日,證道前投影幕先播放一段臺灣年議會海內外宣教的短片,台灣年議會積極拓展新的福音據點,實際關懷海外各地華人事工、以及緬甸 、緬南宣教事工,同時也關懷臺灣年議會四個區的佈道所事工。盼望教會所有的弟兄姊妹對宣教事工一起來回應與支持。綜觀宣教的歷史,宣教的路不易走,當中充滿血和淚,宣教士走過的路徑不但留下痕跡,也像落在地裡的麥子,死了,卻結出許多代代相傳的子粒,宣教的漫漫長路值得我們靠著神給我們聖靈的引導和智慧,一代一代的走下去。我們應當感謝上帝,我們的上帝乃是一位宣教中的上帝,在整本聖經和整個人類歷史裡面,我們都看見了上帝宣教的身影,今天我們能有機會接觸基督教,認識基督教,接受基督,跟隨基督,蒙主揀選,作主的門徒,都是藉著上帝啟動救贖萬民的宣教事工。耶穌是新約聖經中第一位宣教士,是天父上帝親自差派祂的獨生兒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道成肉身為要引領人認識上帝。今天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都和上帝的宣教有關,一開始的1-4節,就記載耶穌差遣使徒,名單都列出來,先後有彼得、安得烈、雅各、約翰、馬太等一共12人,這份名單沒有提到年齡和性別,似乎這是完全無關重要的事。只有一個人提到了籍貫〈加略人猶大〉;一個人提到了職業〈稅吏馬太〉;一個人提到了政治背景〈奮銳黨西門〉,似乎籍貫、職業和政治背景等等都不是很重要的。然而,這份名單卻提到了七個人的家庭關係。例如:彼得和安得烈是兄弟;雅各和約翰是兄弟〈2節〉;雅各和達太是亞勒腓的兒子〈3節〉;還有巴多羅買〈可能即拿但業〉,意即多羅買的兒子〈3節〉。這似乎表明主所關心的不只是個人,也是家庭。祂不獨關心個人的得救,也關心家人的得救;祂不獨揀選個人作他的門徒,祂也希望一家人作祂的門徒。這12人奉差遣為「使徒」,「差」字與「使徒」屬同一字源,前者係動詞,後者係名詞,而「使徒」一詞原來是指被分別出來的人,後來才指奉差遣出去宣教的人。當神呼召門徒出來宣教的時候,祂一定會用屬天的裝備來武裝他們,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1節〉。耶穌差派十二位使徒,告訴他們,要先從比較接近且文化相同的以色列家開始,並且告訴他們基本的原則、步驟、方法,這也是我們今天宣教可以效法、應用的。
    一、宣教要有次序
:第5節說:「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有人不免迷惑,主耶穌來到世上,豈不是要拯救世上所有失喪的靈魂嗎?為何主耶穌要規勸祂的門徒:外邦人的路不要走呢?其實,這是指使徒傳福音的次序,因為下文〈6節〉有「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這句話。以色列人稱為神的選民,這福音是先傳給他們的,要傳福音首先須建立在聖經的基礎上,所以須先透過以色列人對外傳福音,然而當時的以色列人,表面上似乎每個人都熟讀聖經,卻「不了解」聖經,無法從聖經中體會出主耶穌〈彌賽亞〉已降生的事實。簡單的說是這福音被他們棄絕,到了耶穌復活、升天的時候,耶穌才叫門徒將福音傳給天下萬國萬民聽,為基督復活作見證,所以6節說:「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這是強調以色列人是迷失的羊,本質上,以色列人不認識神,所以大部分都是迷失的羊,耶穌要先找回迷失的羊,讓以色列人能從門徒所行的神蹟中,了解主耶穌就是預言中的彌賽亞(救世主),所以差遣門徒出去得著迷失的羊,這是階段性任務的優先次序,身為外邦人使徒的保羅,也在羅馬書一章16節那�媦g下傳福音的次序:「…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這�堛漣ぃQ尼人,就是外邦人。但這並非不注重外邦人的需要,我們對照使徒行傳一章8節耶穌所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地極」這是輻射性的擴張,最核心部分是耶路撒冷,向外擴張第二層是「猶太全地」,然後是「撒瑪利亞」,最大也是最外圍的就是「地極」了,除了地理上的特質外,似乎也包括了種族、信仰和語言文化的差異。若說「耶路撒冷」代表猶太人,「地極」則是完全不知道聖經未曾聼過福音的「外邦人」。而「撒瑪利亞」則是介於兩者之間,像「猶太人」又像「外邦人」的族群。耶穌要門徒先從本地本家開始佈道,尋找迷羊,以後才進一步去外地,我們讀使徒行傳的內容、福音向外擴展正好符合這個次序:從耶路撒冷開始(二章起),傳至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八、九章),然後遍及遠方(十至廿八章),然而宣教無論是近處或是遠處,都同樣重要。耶路撒冷如果是預表我們教會的附近,我們當然不可以好高鶩遠,只想到海外宣教,卻不顧自己的親人是否得救!「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這句話我們不妨按照字面的意思來反思一下,用作屬靈的教訓,今天教會失去見證最大的原因,就是信徒走外邦人的路,長執走外邦人的路,傳道人也走外邦人的路,而且還要盤算,用什麼方法走,才能飛黃騰達。外邦人的路是名利之路,是巴蘭之路,是與神背道而馳的路,所以千萬不可走這條路。十二個門徒中的猶大雖然蒙主揀選,與主同工,但因貪財出賣主,遭受永遠的審判,這是值得我們警惕的。
    二、宣教要有信息:
第7節說:「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宣教的方式是「隨走隨傳」;宣教的內容是「天國近了!」。宣教不應侷限在室內,或固定某種方式和形式,或被動式的,而是要主動走出來,走到有需要的人那裡去,採用機動性、走動性的模式,無論得時不得時,都要宣教,耶穌傳福音也是隨時隨地、無論得時不得時的,行路也好,坐下也好,渡船也好,吃飯也好,休息也好,處處都是傳福音的機會,耶穌把每一個場合都變為福音的講台,在每一個地方都看到需要拯救的靈魂。「天國近了」這是宣教重要的信息內容,「天國」指神掌權的地方,也就是「神的國」,福音所要宣告的是借著基督(祂成全了眾約,祂就是約),唯獨透過神所設立的基督,透過基督的救贖,帶來神的國度、個人、社會,乃至萬有的更新,神的國最終要彰顯於這個世界,這個國度不再限於猶太人,而是關乎萬邦萬國萬民。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耶穌這種拓展神國的工作,不只吩咐當時的門徒,因為耶穌說的是信的人,也就是包括歷代的門徒和我們。
    三、宣教要有能力:
「天國近了」是信息,第8節的「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則是能力。宣教要有能力,不然信息不易傳出去,不易為人接受,但能力不一定透過神蹟奇事,能力也可以透過信息和見證,行事為人有好見證的,他的信息就有效力,他所作的工也就有能力。宣教不是傳道理、談哲理,而是宣告天國的好消息,並帶領人經歷天國,若傳福音不敢為人禱告,卻期待對方經歷神,這等於是「空口說白話」,這樣的傳福音不夠完整。第8節耶穌接著說:「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意思是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與能力,門徒只是媒介,先領受恩典與能力,而後傳遞恩典與能力。耶穌把能力、權柄給門徒,讓他們能醫病趕鬼,宣傳神國的道,就像耶穌所做的一樣,我們也是耶穌的門徒,我們是否也能做耶穌所做的事呢?但願我們是越深渴慕神國的心和更多的愛,不然,恐怕擁有更多的恩賜能力,反倒驕傲自誇竊取神的榮耀了!
    四、宣教要有信心〈相信主的供應〉:
第9-10節:「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這兩節經文就有四個「不要帶」,耶穌呼召門徒出來傳福音的時候,祂給了他們能力和權柄,但對於門徒外出傳福音所需要的衣食住行,耶穌卻叫他們什麼也不用帶,因為耶穌要門徒們不只運用福音的權柄,也要他們學習信心的功課,在實際的生活上仰望神。輕裝簡從,不要過於累贅,神會透過一些人來供應他們食、衣、住、行各方面的需要,門徒要憑信心作工,不要因為缺少金錢、食物、沒有替換衣鞋,就不敢前去作工,而要在耶穌的吩咐下,憑信心前去,主必供應,耶穌也要藉此操練門徒信靠的心(太六:11,31-33),門徒的生活應該是信心的生活,宣教的工作是一項憑信心的工作,所以很顯然的,耶穌就是要讓這些門徒在受差遣的過程中間,不僅去經歷神的大能,也要去經歷神的信實,要讓門徒們學習怎樣去作神的工作,作神的工作是神在負責,如果神不負責,那個工作就不是神要作的工,神所要作的工,神不僅負責管理,神也負責供應。
    第11節說:「你們無論進那一城,那一村,要打聽那�婼眲O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日子。」「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日子」這是說一旦有人接待你們,當遇到接待你們的,你們就住在這家�堙A一直到在這個地方傳好了福音才離開。為什麼耶穌要說這個話?因為耶穌是差遣他們出去傳福音的,受差遣的門徒是沒有選擇的餘地,走到那裡,就住在那裡,今天也許走進富有的家庭,住下來,有豐盛的款待,明天可能是走進貧窮的家庭,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飽。不論接受招待的好壞如何,神國臨近的動力絲毫不受影響!只是面對未知處境,明天如何,下一步該怎麼走,這是人人都得面對的處境,宣教事工時常得面對未知的處境,凡聽從耶穌所吩咐的話,都得求告主,說:「主啊!下一步該怎麼走?」耶穌的方法就是「活在神國當下」。倘若我們將自己置身在神國裡面,意識到神的國闖進我們的工作、事奉,即使今天被未知的處境烏雲籠罩,仍然從耶穌那裡領受能力,信靠神的國永遠掌權。神國掌權不像羅馬帝國的人口普查,而是像門徒被差遣進入一個一個的家庭,把神國的真平安帶入所住的家庭及所處的環境。
    第14節:「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如果有一天,當我們在家中時,有個人突然敲門,向我們宣傳、向我們推銷,我們嫌他煩,叫他離開時,他突然在我們面前跺腳。試問,我們有何感覺?大概很不好受吧!所謂「凡不接待你們的」,除了不受接待或不被歡迎,甚至可能惡意被趕走。「把腳上的塵土跺下」的意思是要視這猶太人居住之地已如同外邦人,當時的以色列人,特別是法利賽人,在離開外邦人的地區的時候,通常都會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這種做法在以色列人中是人人皆知的做法和表示。這個時候耶穌只是差遣門徒到以色列人中間去傳道,還沒有差遣他們到外邦人中間去傳道。這�堣ㄥ�告訴我們接待和不接待神的使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同時也告訴我們,並不是所有的以色列人,不是所有的亞伯拉罕的子孫都得救的。聖經告訴我們(約翰三:18):「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耶穌引用這個傳統的習俗動作來提醒祂的門徒,如果傳福音被拒絕時,就用「跺下腳上的塵土」來回應,意思就是表示使徒已盡了傳福音的職責,在審判的日子來到,他們和拒絕福音的人沒有關係。讀耶穌這個教訓要小心解讀,耶穌在馬太福音十章提到所多瑪和蛾摩拉,雖然緊接在接待門徒之後,而且是和接待有關,但是,這裡所提到的接待,是論到接待耶穌和耶穌的救恩而不是接待人,而且耶穌也並不是說,這些拒絕的人要被永遠撇在天國之外。人生中最遺憾的事情之一,就是機會一去不復返,對當時的以色列人而言,他們本有接受福音的機會,如果他們不接受,這機會可能就一去不返。若非出於神的憐憫,誰能保證他們還有第二次的機會呢?15節所比照的所多瑪和蛾摩拉這兩個城,根據創世記第十九章23-29節的記載,是被神從天上降下硫磺燒毀,「所有人口,以及長在地上的一切植物」都被消滅,在當時神還因為亞伯拉罕的緣故,留下羅得一家人的性命得免滅亡。15節這一比照我們就明白了:一個拒絕接受福音的人,將來審判的日子來臨時,所遭遇審判的後果,要比這兩個城市被毀滅的情況還要嚴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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