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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查經分享
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份
張明仁講述
經文:創世紀25章至27章
今天這段經文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這段舊約的故事,為什麼新約的希伯來書也特別花篇幅來介紹這故事,並以此引為教訓呢?原來這段故事所帶出來的意義與我們大有關係,如果與我們沒有關係,這故事就跟白雪公主、灰姑娘的故事一樣沒有差別,一點教訓也沒有,我覺得這段故事的教訓,要從創世紀二十五章看到二十七章才更為顯明。
許多人為以掃失去長子名分這件事,為他心懷不平。何以像雅各這樣詭詐的人,會成為上帝特別賜福的人呢?他一生中滿得上帝的恩惠和眷顧,且成為以色列人三大先祖之一(神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那被騙去長子福分的以掃反而無分於上帝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這真是一件令人費解的事。
有人為以掃打抱不平,說是因為雅各太狡滑,欺騙了他。以掃自己也說雅各欺騙了他。但我卻不認為是雅各騙他;這明明是雅各用紅豆湯所換來的,如果這樣做就是騙。那麼所有的商人都是騙子,因為他們用貨品去換取買者的金錢。雅各拿紅豆湯,去向以掃換取那長子的名分,是天公地道的。你說他是詭詐嗎?問題是出在以掃根本就不知道,那長子的名分是什麼。他只知道那長子的屬地身份,而不明白那屬天的名分。他所要的只是那地上的福氣,而不是那天上的福氣。否則的話,不要說是那區區的一碗紅豆湯,就是那一萬兩黃金,他也不會肯出賣的。而且以掃真的會累到這個地步,沒有紅豆湯是不能活的嗎?以撒家也不會窮到這一個地步,家�堣偵繷ㄗS有,會使以掃餓死的。何必要出賣長子的名分呢?因為雅各也是用紅豆湯,跟他交換長子的名份,雙方甘心的交換,怎能說是欺騙?如果雅各說好要給紅豆湯,卻沒給;那才叫欺騙。但雅各已經言明,要用紅豆湯換長子的名份,而以掃也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份於我有什麼益處呢?」所以,我們頂多只能說,這不是一個公平的交易而已。但這種不公平的交易,也是以掃自己心甘情願並且還發誓過的,並沒有人逼他。況且,以掃在二十五章既然出賣了長子的名分,就應當誠實的告訴父親,說他已把長子的名分出賣給雅各了,應當讓弟弟得到父親的祝福才對。但以掃口是心非,不把誓言當一回事。
在二十七章我們看見當以掃打獵回來,知道他的弟弟雅各騙取了他的祝福之後,就大大痛哭,要求以撒為他祝福,並且說雅各他欺騙兩次,從前奪了他長子的名分;現在又奪了他的福分。由此可見以掃自己也是詭詐不誠實的,因為他已將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了。所謂名分,就是根據名分應得的福分。如果只賣一個名分而福分不賣,這樣的「買賣」就不誠實。失了長子的名分,而福分卻仍歸以掃,這樣怎能算賣了名分呢?其實以掃出賣名分時,自己心中已另有打算,他仗著父親愛他,長子的名分儘管賣了,到時候父親仍會為他祝福。如此看來,以掃的「如意算盤」打得比雅各更狡詐。現在他發現計不得逞,得不到父親的祝福就放聲痛哭,想挽回已來不及了。我們可以看到,以掃的失敗是由於他存僥倖的心,以為只要先得到眼前的享受,其他的以後再說;先喝了紅豆湯,長子的名分要不要也不用理會,以後再打算。這種僥倖的心理使他落在更大的失敗中。而以掃卻因一碗紅豆湯,把這個長子的名分出賣了,反說雅各是在騙他。不錯雅各的名是叫「抓」,但是他是抓那屬天的福氣,不是世上的福氣。我們若說雅各是詭詐,等於是和以掃,一鼻孔出氣了,所以千萬要小心。以掃因為不認識長子的名分,所以才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
屬靈的事是不能憑僥倖的。基督徒在這世上,不能一方面體貼肉體,放縱情慾,憑自己的喜好行事,一方面又想將來僥倖地在神面前得到榮耀的賞賜。我們不可能行罪惡的路,又想得到神的保護,這是不可能的。屬靈的事可說是最實際的,我們每一個都應該在神面前做個誠實的人,這樣才能得到神實際的賜福的恩典。
也有人說,以掃之所以失去長子的名份,不是他的錯,而是上帝的關係。因為他倆兄弟出生之前,上帝就已命定「這族強於那族,大的要服事小的。」就連上帝在瑪拉基書也說:「我卻愛雅各,惡以掃」(瑪一:2~3)如此說來,以掃也就無可奈何了!
但,這是不明白真理的人才會如此說。固然上帝有主權,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但,請注意,聖經並沒有說,上帝要惡待誰就惡待誰。因為,上帝是慈悲又有憐憫的上帝。從「上帝愛世人、不喜悅惡人死亡」的真理來看,上帝絕不會創造一個人,又故意設一個陷阱,逼他跳下去,最後預備一個刑罰來伺候他。從上帝慈愛的屬性來講,這是講不通的。因此,我們只能說,上帝是無所不知、預知萬事的上帝,祂預先知道以掃不敬畏他,不會看重長子的名份,所以先預告此事。我們試想,如果萬事由上帝定死的,那我們何必傳福音?何必努力追求成聖?因此,以掃出賣長子的名份,是他自己自由意志之下所作的決定,怪不得別人,就像夏娃一樣。其實,上帝也使以掃有當長子的機會,讓以掃先出生,不是上帝沒給機會,而是以掃自己棄絕而已。如果說,上帝真的偏心、愛雅各,註定給他當長子,大大賜福給他;那麼,上帝就直接讓雅各先出生不就好了嗎?何必讓以掃先出生然後再上演那麼多後續的動作。所以,我們只能說是以掃自己要出賣長子的名份,如此而已。
也許又有人認為,以掃打完獵「累昏了」,而雅各卻趁人之危?我卻不這麼認為,因為以掃打獵不是沒經驗,為什麼不先為自己預備吃的呢?甚至雅各跟他做不公平交易的時候,他可以不接受,可以找媽媽利百加,做飯給他吃。雖然利百加偏愛雅各,但還不至於不肯做飯給他吧?基本上以掃已經不認為,長子的名份有什麼了不起,甚至不如一碗紅豆湯,他才會說長子名份有什麼益處呢?原因就出在這裡。基於如此,聖經最後下了一個評論,不是說雅各用詭計欺騙了以掃,而是說:「因為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份。」
也許我們覺得以掃很笨,為了一碗紅豆湯竟出賣長子的名份,及長子所擁有尊貴的權柄及祝福,若是我,才不會這麼做。是嗎?話可別講得太快喔!
所謂「禍從口出,病從口入」。講錯話誰都會,尤其當一個人肚子餓的時候,特別容易衝動出錯。當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什麼益處呢?」這才叫人明白,原來餓的時候,這碗的紅豆湯就變成超級美味。今天我們也很可能會為了這一碗紅豆湯,為求得到一些好處,而把我們基督徒的身分給賣了,也許我們會像以掃說「我都快要完蛋了,還要一直來聚會嗎!」、「我的孩子功課快要被當了,幹嗎還要他每次都參加青年團契呢?」、「我如果今天不談生意去做禮拜的話,就要丟掉一個大客戶了!」等等。常常我們基督徒會在不知不覺中,在一些小事上,為求得到一些好處而把自己給出賣了。比方:有一位姊妹帶孩子去聚會,在巴士上為省一塊錢欺騙售票員說她的孩子仍未超過十二歲,其實她的孩子已過了十三歲。
今天我們在家庭中不都是長子。即或是長子,也不一定有什麼權柄。但我們有另一種名份,就是:基督徒。基督徒不是長子,基督才是(羅八:29)。雖然我們不是長子,但我們是嗣子,是上帝的兒女、是後嗣。約翰福音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祂就賜他們權柄,做上帝的兒女」。提多書也說:「聖靈就是藉著耶穌基督我們救主,厚厚澆灌在我們身上的,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德稱為義,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以弗所書說:「這奧祕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耶穌�堙A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同為一體,同蒙應許」(弗三:6),我們基督徒既是上帝的兒女、後嗣,將來就必要承受上帝所為我們預備的產業。這應許就是天上的產業,基督徒的權柄。
所以我們要等候忍耐,將來承受這些偉大的權柄及產業。長子就好像中國的皇太子,將來要繼承皇位一樣,繼承皇位之後,就擁有權柄,但這是將來的事,必須等候繼承。
然而以掃卻是一個不能等候的人,不能等候的人,很容易失去上好的祝福。永傑傳道講道時也談到EQ(EQ是表示情緒的控制)關於EQ,我也做一個比方:比方媽媽告訴她的小孩子要給他糖果;如果現在要,只能拿一顆;如果等媽媽出去辦完事回家才要,可以拿五顆,再加一本圖畫書。如果孩子急著選擇前者,就表示他控制自己情緒的能力較低,將來不容易有發展;如果選擇後者,則表示控制情緒的能力較強(EQ比較高)。以掃便是屬於控制情緒較低的人,所以會為了眼前的一碗紅豆湯,可以輕易地將長子名份給賣了。但同樣地,我們也有可能和以掃一樣,出賣這寶貴基督徒的名份。
魔鬼收買我們,除了錢,也可以用別的東西來收買,例如:事業的成就感,社會的地位、親情、友情、愛情、學業;諸如此類;而讓我們感覺和以掃一樣「基督徒的名份於我有什麼益處呢?能解決眼前的事情比較重要」。
當然,魔鬼可以一次買斷我們基督徒的名份,也可以逐步收購,先買我們服事的權柄,買我們聚會的權柄、奉獻、禱告、靈修的權柄,最後將後嗣、上帝兒女的權柄都收買下來。
以掃出賣長子名份,主因是他貪戀世俗,認為世俗的享樂,比上帝的應許更好、更重要。如果我們也貪戀世俗,恐怕早晚也會出賣我們基督徒的名份,希伯來書說:「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份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來十二:16)。
以掃打獵打到「累昏了」,連長子的名分也不要了。現今許多人只顧追逐世俗的快樂,為著眼前一點至暫的好處,出賣了自己的靈魂,正如希伯來書所警告的。從希伯來書的引證和警戒,可知以掃的打獵,確是「貪戀世俗」心態的一部分,對今日信徒來說,是追逐屬世享樂的表現。
人生沒有固定的目標,像一個打獵的人,看見什麽便追趕什麽、而往往得著的不過是心靈的虛空。聖經在這裡並不記載以掃這次打獵回來是否得著野味,卻一再記載他「累昏了」,這就是以掃打獵所得的結果,打獵使他身心疲乏不堪,乾渴至極。無論他是否打了許多野味,那些野味只能增加他的疲乏和乾渴,絕不能消解他的疲乏與乾渴。以掃這種「累昏了」的情形,成為我們這些貪愛世界的基督徒一個很好的借鏡,一個拼命在世界追逐金錢、虛榮,而不顧自己靈魂的人,其結果必像以掃一樣,在靈性上「累昏了」。世界的福氣像「野味」一般,只能滿足人屬肉體的需要,但不能使人枯乾的心靈得著滋潤。
以上談的大都是我們從以掃身上學到的教訓。現在我們轉眼來看雅各。在創世紀二十七章我們看到雅各照他母親利百加的話,穿上他哥哥以掃的衣服,將羊毛包住頭、手光滑之處,然後將他母親預備好的美味給他父親吃,騙取父親的祝福。我們會覺得雅各之欺騙是出於不得已,是他母親聳恿他的,但這並不表示雅各本身不願或不肯說謊,乃是怕說謊被父親發現而招咒詛。雅各是個詭詐又細心的人,他不但能說謊,且能很鎮定而隨機應變,他所想的比他母親教他的週到、更好。當雅各將利百加煮好的羊羔拿到他父親面前時,他父親稀奇怎麽這麽快就得到野味且煮好了?雅各立即很機智的回答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這句話回答得很「屬靈」,很容易令人相信。以撒既是有信心的人,當他聽到這種話時,自然很容易相信了。但我們在此要注意的,是雅各不但說謊,還借用神的名說謊。這是多麽「屬靈」而詭詐的謊話!在今日的教會裡,類似的謊話也不少!不但說謊,且假借神的名以取信於人。自己工作沒有效果,卻借用神的名,說很蒙神賜福,以致有大的功效;神沒有用超自然的神跡醫治他的疾病,他卻妄稱怎樣經歷神醫治的能力。在屬靈經歷方面不誠實,為求使人羡慕他的非常經驗;明明是自己的主意,卻說是神的指示,這類謊話,除了說謊之外,還犯了十誡中第三誡「妄稱耶和華之名」。但今天很多人往往忽略了這罪。基督徒應留意作誠實的見證,切勿作虛假的誇張的見證。如果神按衪的旨意用神跡來醫治某人,我們應滿心感謝神;但如果神並沒在那人身上行神跡,而只按著普通的自然規律醫治了他,那我們就不應該故意誇大,乃應將我們蒙恩之經過誠實的見證出來,不隨意渲染,那才是忠心的見證人。
在創世紀二十七章我們看到了一個失敗的基督徒家庭。在這個家庭裡以撒、利百加、雅各、以掃,也就是父母,夫妻,兄弟之間都彼此說謊,沒有以誠實相待。這正是今日許多家庭的情形。雖然親如夫婦,竟然彼此不信任,以致家庭中沒有和睦。家人彼此不信任,家庭就不可能有平安。基督徒的誠實應該先從家庭起首,如果對你的家人不能誠實,而對外人卻顯得誠實,那種誠實必是虛假的,偽裝的。它正是不誠實的假象。
以撤對利百加不誠實,因他要給以掃祝福之事,只對以掃說,竟沒有對利百加說,又不讓雅各知道!父親臨終給遺命和祝福,通常應召集全家的人在一起。創世記四十九章雅各臨終的祝福,就是召齊所有的兒孫,然後一一為他們祝福的。但以撤卻私下要為以掃祝福,似乎不想利百加和雅各知道。豈知利百加卻聽到他對以掃說的話。可見以撒與利百加之間彼此有隱瞞之處。
由創世記二十五章可知,以撒、利百加各有所愛。利百加愛雅各,以撒愛以掃。以撒愛以掃,因愛吃他的野味,利百加愛雅各,是因她懷胎時,神曾指示她,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而利百加,神卻與她同在。祂早就把那屬天長子的名分,給了雅各,告訴她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雅各為人安靜,留在家�堙A常常受他母親的教育,知道那天上的福分,勝過地上的福分,而看重那長子的名分。其實不論天上長子的名分也好,地上的長子名分也好,也絕不是一碗紅豆湯所能解決的。聖經上說,以掃是輕看長子的名分,並沒有說他賣去了長子的名分。雅各的目的正是如此,他要神看見,以掃是自己不要長子的名分,而是他所要的。他要確定一下自己,是否得著了這長子的名分。他們兄弟兩個人的交易,沒有別人看見,只有神看見,誰要神就把它給誰。事實上,以掃早就已經沒有長子的名分了,雅各只是要他承認一下而已。雅各也早就已經有了,因為神已經告訴了利百加。以掃只是看重那地上長子的身份,以為就是長子的名分。這他不必去擔憂,一碗紅豆湯是買不到的。因為這屬地長子的身份,是生來就有的,也是家法上所規定的,你想賣也賣不成。所以以掃大可以放心,他喝到了紅豆湯,吃到了餅,卻沒有失去那屬地長子的身份。關於以撒的祝福,神是授權於以撒,祝福下一代,是從以撒才開始的。但以撒只能祝福,不能夠賜福,賜福的乃是神自己,以撒只不過是替祂行事,轉個手罷了。蒙受祝福的對象必須由神來決定的,否則就不能生效。而以撒卻越權,擅自更改那祝福的對象。不去祝福那神所愛的雅各,卻去祝福神所惡的以掃,因著他自己的私慾,這個罪可不小。雅各化裝成以掃,去欺騙以撒,也不是他自己的主意。這個主意是出於利百加他的母親,因為他從小是受他母親的教育,孝敬他的母親,母親要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為什麼要把責任推到他的身上呢,說他詭詐?而且這一步利百加也沒有做錯。她為了要攔阻她丈夫走錯路,才使用這個辦法,否則她丈夫將會受到很大的懲罰。私改神的旨意,再沒有比這個罪更大的了。所以她寧可自己去受咒詛,也要雅各去矯裝以掃,把她的丈夫糾正過來。而且她是抓住神的應許去做的,相信神絕對不會因這件事而咒詛她。這件事雖有欺騙的行式,但卻不是欺騙的實際。可欺騙,是神所定的,神有權在必要的時候,行出一個特例,來做祂所要做的事情。顯然以撒要為以掃祝福,在他心中有些怕利百加會提出反對,所以想暗暗地作了這事。
由此我們看到,在一個家庭中,夫妻父子之間如果有什麽疑惑,應彼此坦誠的講明,不應彼此遮瞞、欺騙,因欺騙的結果將會造成更大的痛苦及更可悲的後果。
另外一方面,我們看到利百加也不誠實。雅各的不誠實,他母親利百加要負更大的責任,因為她教導她兒子欺騙父親,給他膽量去說謊。固然利百加愛雅各的心是很誠懇的,她甚至願意替兒子受咒詛,但她卻沒有倚靠神行事,只憑肉體的方法愛雅各,正是所謂「作惡以成善」的愛。利百加教雅各說謊,雖然好像是很愛他;但我們知道利百加這樣做,卻使雅各日後落在長期的逃亡生活中。因為他和哥哥以掃結了仇,以掃心裡說,等他父親死了,就要殺雅各。所以雅各不得不走,一走就走了二十年。
我們要用愛心對待弟兄姊妹誠然很重要,但不是用屬肉體的愛去愛人,更不可包庇別人的罪。愛心要在真理的軌道上才有價值。如果愛心不在真理範圍之內這愛心就很容易被肉體所乘,不是助人,乃是害人。
可能有人會說,如果利百加不這樣教雅各欺騙以撒,則以撒必為以掃祝福了。這樣,豈不是雅各得不到祝福了麽?其實不然,雅各若不用欺騙的方法,神會有另外的方法成就衪的旨意,甚至以撒要為以掃祝福時,神的靈可能不感動他。
今日教會中了常有類似的情形,有人首先用屬肉體的手段,另外的人便焦急起來,不等待神了,也照樣用手段互相對付;結果生出各種紛爭和悲劇來。
從雅各騙取父親之祝福的事上,我們看到神是在一切事上掌權的神。雖然以撒、利百加、以掃、雅各,他們各有軟弱,各有不誠實之處,彼此欺騙,彼此憑肉體、用手段;但他們所做的,都不能破壞神的計劃,反而成全了神的旨意。這並非說他們在成全神的旨意上有功勞,他們各人都要為自己的錯失負責,並且受了報應;但神智慧的作為和全能不是人的手段、人的失敗和軟弱所能破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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