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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組查經分享
亞伯蘭因信稱義
張明仁
講述
經文:創世記十五章1-7節
剛才我們讀的經文,第1節神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此時亞伯蘭已經超過七十五歲了,無兒無女的亞伯拉罕將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視為繼承人,稱他為「我家�堛瑣i子」(創十五:2,3)按照當時的習俗,無兒無女的夫婦多半會收養一個兒子,好給自己養老送終,然後順理成章地繼承自己的財産。他反問神,我還沒有兒女子嗣,這一切的賞賜,對我又有什麼意義呢?第2、3節亞伯蘭回應說:「神啊,我既無子,祢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祢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第4、5節神又對亞伯蘭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雖然不知道他未來將如何,但他相信神會從自己衰老將殘的身體,興起如天上星星一般眾多的後裔,成就一個屬神的國度,儘管這在人看是不可能,但亞伯蘭卻以信心活在神的恩典中,神就以此為他的義,所以第6節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神呼召亞伯蘭的真諦,就此益加顯明了。神藉著呼召亞伯蘭、定意施恩給他,向萬國萬民建立一種新的契機,從亞伯蘭開始,他與他的後裔只要藉著「信」就能夠活在所蒙的恩召之中,這就是「因信稱義」的由來也就是亞伯蘭〈後來改名為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的由來。信心是亞伯蘭的一個重要標記,在舊約裡救人的是人對神的信心;在新約裡救人的也是同樣(見來十一、加三:6-9、二:21-23、羅四:1-3)。請注意(6節)亞伯蘭早在律法以先就已得救,順服不能導致得救,但順服能顯明人有得救的信心,行為證實信心的真實性。
亞伯蘭「因信稱義」,是從他告別本地、本族、父家之後,一直到迦南地寄居、又殷勤地盼望著神的應許實現、用信心活在神恩典中的整個人生,這個人生並不是他自己選擇的,而是神為他選擇的,他只選擇相信神,就相信神為他的人生所安排的一切。亞伯蘭住在迦勒底的吾珥,迦勒底位於底格里斯河與幼發拉底河兩條河之間,即歷史上所稱之兩河流域〈肥沃月灣〉,迦勒底希伯來文的意思乃是屬鬼魔的,城內充滿了偶像,城裡的人都以製造偶像為業,約書亞記廿四章2節就明文指出亞伯蘭和他的家族原先也是事奉別神,並且敬拜偶像。當地是拜月亮為神,月亮的妻子就是吾珥的女月神,城裡的人都拜她為母神,她有許多名字,尼拿〈Nina〉也是她的名字,尼尼微就是由此而命名的,她在巴比倫最通用的名字叫伊施他,是一種性感的神,所以去拜她的必要在那裡賣淫,在她的廟中就有許多淫亂的女祭司,常行可恥的事,亞伯蘭就是從這樣淫亂汙穢、不信真神、崇拜偶像的環境中出來,這是他蒙神呼召出來的行動,是神在當時的世代中所要興起的一個見證人,為要帶領列國與萬族歸向真神,使全世界得福。
有一天,神向亞伯蘭顯現並對他說:「你要從你本地和你親族中出來,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神雖然呼召亞伯蘭,卻沒有告訴他具體的方向,然而亞伯蘭領受了神的呼召,就照著神的吩咐去了。聖經說(來十一:8)亞伯蘭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應該往哪�堨h?亞伯蘭照著神的吩咐去行,沒有問為甚麼?也沒有問到那裡去?乃是毫無半點疑惑的照著神的吩咐前往,這就是信心的表現,神說什麼他就信什麼和作什麼,「他出去,還不知道往哪裡去」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冒險,亞伯蘭因為不知道要往那裡去,這使他更信靠神,並一直仰望神,以神作他的導航。對於一個逐水草而居的游牧者而言,亞伯蘭應該沿著幼發拉底河移動才對,他不能往北方去,因為那�埵竟攭答滌炊s,也會離開水源;他也不能往南方去,因為那�堨u有海與沙漠;他眼前只有往東方與往西方兩種合乎理性的選項。但他決定往西方去,為什麼?因為東邊是吾珥,是「本地、本族、父家」,是神吩咐他要「離開」的地方,於是他決定沿著大河往西方去,又下到迦南地。約書亞記廿四章2-3節說,亞伯蘭本來「住在大河那邊」,是神「把他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因此,亞伯蘭是第一個過河的人,也是第一個希伯來人(希伯來也就是即過河之意),在河那邊滿了偶像、屬鬼魔的東西、和撒但一切的工作;在河這邊乃是美地,滿了神的榮光,在此亞伯蘭能築壇並求告神的名,有神的顯現和神的同在,過禱告讚美神的生活。亞伯蘭聽從神的命令,因著他的信心與順服,付諸於行動,神就祝福、保護和引導他。今天,我們也需要成為一個過河的人,從亞當裡過到基督裡;從一切神之外的東西過到神的彰顯裡,得著神的顯現與同在。神要亞伯蘭離開「本地」(指人原在亞當裡的地位);「本族、父家」(指人原先出於亞當、老舊的生命);「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迦南地〉乃是預表「在基督裡」(弗一:3)。因為人在亞當裡的地位是被神咒詛定罪的;在亞當裡的生命也是被撒但滲透、毒化過的(徒廿六:18)。所以神呼召人從亞當裡出來,過到基督裡,人可以「換心」變「國籍」,但不能換血統、換生命,神卻有能力叫一個人轉換為新的生命。
蒙召之人的見證,其實就是信心與恩典的見證,亞伯蘭一百歲、撒拉九十歲時,神所應許的兒子以撒終於誕生了,兩人彷彿從死�奡_活般地得到這個奇蹟的孩子(創廿一:1-7),這是神為亞伯蘭成就最大的一個恩典,也完全是一個神蹟,儘管亞伯蘭終其一生不能親眼看見神的應許實現,但以撒的誕生就是一個絕對的保證,神必然會信實地成全祂給亞伯蘭的應許,直到永永遠遠。
亞伯蘭之所以甘願獻上以撒為祭,也就是因為他深信以撒是神所應許要繼承產業的後裔,又是神自己用神蹟的手段所賜下的兒子,神如果讓他獻為燔祭,一定也能夠讓他從死�奡_活(來十一:18-19),他拿起刀,準備刺死自己鍾愛的兒子,是因為深信神的應許,把犧牲視為蒙福的過程,他要兒子以撒與自己同得一樣的福份,犧牲不是為了靠自己的努力去取悅神、換取神的施恩,而是願意放棄靠自己的努力、全然倚靠神的恩典蒙福。果然以撒並沒有死在摩利亞的山上,因為神以一隻公羊作替代,兩千年後神差派了自己的兒子耶穌基督,在山上將他獻為燔祭,為亞伯蘭和他的後裔贖罪,神實現祂與亞伯蘭的約,將自己的兒子釘死在十字架上,沒有任何人可以制止。其實神呼召亞伯蘭奉獻以撒,不過是預演了神自己要為亞伯蘭和他後裔所做的犧牲,那完全是神無條件的、偉大的恩典,亞伯蘭不過是用完全的信心去接受罷了,如經上所記(約六:29):「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
如今耶穌基督已經從死�奡_活,祂的復活正像以撒的誕生一樣,是神給我們的一個絕對的保證,神一定會完全實現祂的應許,將祂所應許的恩典全然傾倒給我們。耶穌呼召我們與祂同釘十字架,與祂同死同復活,不是要我們靠自己的犧牲去換取神的恩惠,而是要我們放棄靠自己的努力抓住這個世界,而全然倚靠神的恩典在永恆中蒙福,因此蒙召捨己的人生,其實正是用信心活在恩典中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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