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是一點一滴的累積,就像西羅亞的緩流,攸關生命的水源!



  
靈修筆記〈小組查經分享 〉

   士師記      張明仁 講述    

   經文:士師記十七章6

    士師記十七章6節這裡第一次講到:「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這句話在士師記最後的五章裡總共出現了四次(十七:6,十八:1,十九:1,廿一:25)。
    
每一次出現這句話似乎都預告著有驚人的事件即將發生。有那些驚人的事件呢?稍後我會提到。
    
士師記全卷書共21章,前16章是縱的記載,記載以色列士師的事蹟;後5章則是橫的記錄,記載以色列如何「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短短的篇幅記載了以色列四百多年的早期歷史,把當時以色列的狀況描述得淋漓盡致。而在士師記的最後一句經文,下了一個斷語:「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廿一:25),這個簡單的斷語,成為全卷書的總結。
   
以色列沒有王嗎?其實不對,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國,耶和華上帝就是他們的王,以色列人要守上帝的律法,跟從上帝的帶領,耶和華上帝就為他們爭戰。
   
早在出埃及記十九章就已跟耶和華立約,出埃及記十九章5-6節:「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人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以色列人答應耶和華的條件就是遵守耶和華的約、典章律例,所以耶和華說是他們的上帝,也就是他們的王,他們是耶和華的子民、百姓。
   
只不過當摩西、約書亞死後,以色列沒有一個權威的領袖,就慢慢的離棄上帝,他們早已忘記耶和華是他們的上帝、是他們的王,所以各人就任意而行,以致於他們成為自己的王,自己的想法就是他自己生活行為上的規範,正如當年電視紅星李明依所說的「只要我喜歡,沒有什麼不可以!」
   
申命記六章18節告訴那時的以色列人:「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然而那時以色列人卻任意而行,各人皆以自己的好惡為行事準則,不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反倒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
   
以色列人不以上帝為王,不遵行上帝的旨意,卻與敵人妥協,不但沒有將迦南人全部滅絕,反而與他們結盟(士二:2),接著與迦南人聯婚結親(士三:56)。因為與迦南人有血統關係,效法迦南人的惡習,生活就開始墮落,忘記耶和華,去事奉他們的假神,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例如:被分別出來要專心事奉耶和華的利未人,竟改去事奉其他的偶像,作其他假神的祭司;「但」族支派的人更擄掠了祭司,要祭司去事奉他們自己所設立的假神;更可怕的是:一個利未人的妾被便雅憫族的暴徒凌辱而死,支派與支派之間互相殘殺,以致便雅憫支派幾乎被滅族等等。
   
第一次讀士師記的人讀到士師記的最後常常會非常的迷惑,到底是為什麼上帝要把這樣令人怵目驚心的事件記載在聖經裡頭呢?
   
且看「利未人和他的妾」這一段令人怵目驚心的記載〈士師記十九:24-29〉:
   
當時有一位利未人,討了一個妾,這個妾不守本份,犯了淫亂的罪,就離家出走,逃回自己的娘家。這個利未人把自己身份都忘記了,原就不應該娶妾,妾犯姦淫,也不應再去接她,但利未人還是用好話勸她回來,這表示罪常常是有吸引力的。在他接妾回家時,路過基比亞,就被接待到一個老人家中,卻有城中的匪徒來要做苟合淫亂的事,老人勸不住,利未人為要保命就把妾交給他們,他們便與那婦人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纔放她回去。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利未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罷!」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分送給各支派,於是引起以色列與便雅憫支派的戰爭,流血衝突,以致男丁幾乎斷絕。
   
利未人是以色列人的十二個支派中唯一個沒有地業的支派。利未支派之所以沒有地業的原因是他們是神所揀選出來在神的帳幕裡面事奉神的支派。不幸的是在士師記的年代這些事奉神的利未人跟一般的以色列人在屬靈上已經一同墮落了。我看到這裡真希望當時天上一道雷劈下來當場把這個利未人劈死。當初是他自己把小老婆推出去當替死鬼,現在看到她仆倒在房門口竟然連一點憐憫心都沒有,還好意思說:「起來,我們走吧!」走去哪裡?就算那婦人還活著也不跟這個沒心沒肺的男人走。
   
這一段令人髮指的記載,反映出以色列人道德,已經敗壞至極。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耶和華的發怒。並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巴力和亞斯他錄。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就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的手中,又將他們交付與四圍仇敵的手中。
   
但上帝是慈愛聽禱告的上帝,〈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祂的慈愛乃是一生之久〉當以色列人呼求上帝的時候,上帝就興起士師來拯救他們,……及至士師死後,他們「又」轉去行惡…,這種「犯罪→懲罰→悔改→拯救→犯罪→懲罰→悔改→拯救……」,周而復始的重演在他們當中,形成一個惡性的循環。士師記就是記載這些惡性循環,在書中我們看到以色列一再重複著「墮落的循環」,這就是上帝的傷痛: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士二:11
   
耶和華…就把他們交…與四圍仇敵的手中….〈 士二:14
   
他們因受欺壓擾害,就哀聲歎氣,所以耶和華後悔了…. 〈士二:18
   
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耶和華拯救他們脫離仇敵的手….〈士二:18
          
拯救(4    1)行惡
          
   《惡性循環》  
         
呼求(3    2)懲罰
 

    七次循環與七次墮落:
   
士師記共記載七次墮落的循環:
   
第一循環:俄陀聶(三章8-11節)
   
第二循環:以笏、珊迦(三章12-31節)
   
第三循環:底波拉(四∼五章)
   
第四循環:基甸(六∼八章)
       
註:第九章記載亞比米勒事蹟
   
第五循環:陀拉、睚珥(十章上)
   
第六循環:耶弗他、以比讚、以倫、押頓(十章下∼十二章 )
   
第七循環:參孫(十三章∼十六章) 

    士師記用六個「又」字,彰顯以色列人七次的墮落:
    1.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上帝,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三:7)。
    2.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三:12)。
    3.
以笏死後,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四:1)。
    4.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六:1)。
    5.
基甸死後,以色列人「又」去隨從諸巴力行邪淫(八:33)。
    6.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去事奉諸巴力和亞斯他錄……離棄耶和華,不事奉祂(十:6)。
    7.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十三:1)。
 
犯罪的結果就是刑罰,以色列人每次陷在罪中,隨著就有苦難臨到,這是上帝的懲罰。士師記記載七次受上帝懲罰:
   
七次懲罰:
    1.
交在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手中8年(士三:8)。
    2.
交在摩押王伊磯倫手中18年(士三:1214)。
    3.
交在夏鎖王耶賓手中20年(士四:23)。
    4.
交在米甸人手中7年(士六:1)。
    5.
自相殘殺若干年(士八:33∼九)。
    6.
交在非利士人與亞捫人手中18年(士十:79)。
    7.
交在非利士人手中40年(士十三:1)。
    
四次呼求、一次哀求:
   
「窮極呼天」這是人的本性,也是常情,以色列人在苦難中就呼求上帝。士師記有四次記載:「以色列人就呼求耶和華……」(三:9,三:15,四:3,六:7)。也記載一次他們「哀求耶和華…」(十:10)。
   
五點真理的教訓﹕士師記為我們留下以色列慘痛的歷史,透過此書也為我們留下五點真理的教訓﹕
    1.
人類敗壞到無可救藥,忘恩負義、頑強悖逆及愚昧無知。罪帶來的結果就是痛苦,個人的罪不獨令個人受苦,且會令整個群體受苦。
    2.
信徒要經歷上帝所應許「流奶與蜜」的豐盛人生,必須對上帝順服。
    3.
上帝的忍耐、寬容、仁愛和憐憫。上帝是滿有恩典的,甚麼時候我們願意呼求祂,甚麼時候我們可以經歷到祂的拯救。
    4.
士師記所列舉的士師,出身均非顯貴,有村夫、俗婦、無名小卒、貧苦寒士、私生子等。他們爭戰所用的工具不過是牛棍、橛與錘、空瓶、驢腮骨等 (參三21,四21,七16,十五15),充分指出上帝的應許,「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上帝的靈方能成事」。人得救不是因他們的行為,乃出於上帝的恩典。上帝要求我們的,是認定祂是我們的上帝和救主,是願意的心,不是在乎能力的大小。
    5.
與上帝關係破裂,亦會導致人與人,甚至人與自己的關係破裂。以色列人的問題,先是信仰上的姦淫,跟著便是道德上的姦淫,二者是息息相關的。
   
士師記雖是一部古老的歷史書,但對身處廿一世紀的基督徒而言是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不要以為士師記只是主日學裡聖經的故事,當年以色列人的掙扎,其實也是今日我們的掙扎。或許我們比較熟悉的是士師記裡精彩的故事,基甸的三百壯士、參孫的勇力、女強人士師底波拉等。可是我們不太去提那些暴力和分屍案,光怪離奇的但族祭司,咬字不清自大狂妄的以法蓮人,同性戀強暴輪姦又包庇匪徒的便雅憫人。這個發生在士師記19章的社會事件在我們看來很怵目驚心,但是同樣可怕的社會事件其實每天都發生在我們的社會上。
   
一天早上所有的新聞突然報導一則驚人的事:「政府12個重要部門在今天清晨同時收到一個令人驚駭髮指的包裹。據可靠消息透露,這12個包裹分別是一位年輕貌美女性慘遭分屍的遺骸,當局大為震驚,因為從來沒有看到這麼殘暴的事,具初步的偵察結果顯示,這12個包裹都是從以法蓮某教會寄出來的。分屍案的主凶可能是一位傳道人…」
    如此殘暴的光景豈不是士師記的「歷史事件重演現」嗎?世人用盡了人為的方法:教育、法律、道德約束力…等等想要解決這些問題,其實根本的解決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自己從寶座上下來,讓上帝在我們心裡做王。

   
士師記敗壞的根源就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他們沒有尊主為大,各人任意而行,各人都做自己的王。士師記中的以色列人,不是一些沒有信仰的人,乃是一些不尊重信仰的人;他們並沒有把信仰實踐在生活中。他們雖然信神,卻仍拜很多的假神,不將耶和華看為他們的神。
   
士師記二章10節:「那世代的人,也都歸了自己的列祖.後來有別的世代興起,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
    這經節令人驚訝的是,當約書亞那個世代的人都死了以後,新生代竟然不知道耶和華,也不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的事(士二:10)。我們不禁要問:這怎麼可能?那些歸耶和華為聖的祭司和利未人,那些作父母親的,難道沒有將律法典章訓令教導新生的一代嗎?那許許多多的被豎立的石頭見証在哪裡呢?(書四:20 - 24,二十四:25 27)。

   
現今的世代有些人心中就沒有上帝,生命中也沒有王,以自我為出發點,各人憑己意任意而行,結果就落入失敗的結局。你我都有做過王的經驗,在家裡做王、在學校做王、在機關行號做王、甚至在教會裡作王。什麼是做王、任意而行?因為有勢力、有影響力,我要做什麼就做什麼。我的意見不能有人反對,因為我或者有錢,或者有社會地位,或者群眾很多。我有我的任意,你有你的任意,他有他的任意,你、我、他就在一個小圈圈裡衝突矛盾、互相殘殺,甚至在教會中也不例外。
   
我們的成功與失敗,就繫於究竟我們是以上帝為王,還是以自己為王?是任意而行,還是遵行上帝的旨意?
   
士師記就是前車之鑒,讓我們們接受鍼砭、領受教訓,切勿重蹈覆轍。 

 

  您現在的位置是靈修筆記第 10頁的第 1篇

下一篇    上一篇    回首頁   回靈修筆記目錄   留言版

http://www.ssp.url.tw       信箱:mrc@ssp.url.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