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是一點一滴的累積,就像西羅亞的緩流,攸關生命的水源!



    本週〈2016.07.17〉主日信息「你本為福音而活」,經文是路加福音五章27-32節。人活著是為什麼?我們在地上活著是為我們的職業或工作,要賺很多錢而活麼?人類社會有許多活動,卻沒有目標,我們的目標乃是福音,福音就是基督,按照真理,福音乃是整本新約神的啟示,新約的經綸就是福音,所以我們習慣說有四本福音書,我們相信並且要傳揚這福音,為福音而活。我們的福音乃是基督作我們的拯救,作我們的生命,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並作我們包羅一切的享受。為這樣的福音而活是何等美妙、何等榮耀!
    以往因為網際網路尚未流通,分發福音單張是給未信主者認識福音的大好機會,這是神聖的使命,是對未信者愛心的表達。聖經上說:「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我們是福音的使者,當我們鼓起勇氣向人發單張時,倘若有人刻意避開我們,拒絕拿單張或對我們不友善,甚至把福音單張丟掉時,我們當記得我們是為主而做的,我們因此更感覺福音非趕快傳不可了,無論得時不得時,我們都要傳福音,說不定拒絕拿單張或對我們不友善的那人就像保羅,雖然此刻逼迫教會,將來有可能成為熱心的基督徒。倘若有人接受時,我們就當感恩,歸榮耀於神,若那人對信仰還有渴望,問我們一些問題,最好把他帶來教會至為重要。雖然傳福音要求新、求變,以取代以往的發福音單張,好讓福音更有衝擊力,使教會能快速增長。但我們仍然確信每張福音單張都是福音的種子,我們若殷勤撒種,必有收成,傳道書裡說:「早晨要撒你的種,晚上也不要歇你的手,因為你不知道那一樣發旺,或是早撒的,或是晚撒的,或是兩樣都好」〈傳十一:6〉,只要有人還願意在那裡發單張,就已經是一個見證了。
    今天傳福音失去的衝擊力,乃因許多人以為作基督徒是兼職的,不以基督徒為正業,不肯完全奉獻給主,所以傳福音就沒有能力。基督徒意思就是依附基督、全心跟從基督的人,盼望我們都是全心為主、為福音的人,盼望神在我們身上有路,盼望教會在我們身上也有路,獻上自己是承受神豐富之路,也是印證神賜福的路,獻得愈徹底,蒙神所賜的福也愈大,如果傳福音要有衝擊力,那麼傳福音的人必須讓主在他身上有通達的路。以傳福音為我們的正業,這並不是叫人把工作辭掉全時間去傳福音,而是把主權交在神手中為神而活,當我們為神而活,自然會為福音的緣故擺上更多的時間、金錢和精力,這是一個祭壇的生活,祭壇的生活是不住獻上的,看似有所損失,其實得著更豐盛的生命,正如主說:「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因我們的一生不在自己手中,而是在全能之主手中,就如一滴水流入基督愛的海洋中,與主完全合一,我們這有限的人生、渺小的人,在基督這個恩典的海洋裡與祂完全合一,基督屬於我們,我們屬於祂,微小的我完全消失在基督裡面,這是何等有福!
    我們在傳福音的時候呢,卻常常不由自主地想要辯論或操控對方的心理活動,我們的心思意念常常在我們所說的每一個句子結構上,卻一點不在對方身上,好像我們所說的話和對方隔著一層空氣牆,根本不能進入到對方的心裡。我們應當有一顆充滿愛和憐憫的心,如果我們沒有一顆關心他人疾苦的心,我們又怎麼可能有一顆真正關心他人靈魂的心呢?我們當注視對方,聆聽他的愁煩,關心他的需要,並盡我們的力所能及,切實地付諸行動。在畢士大水池旁,那個癱子無望的等了38年,仍舊沒有等到醫治的機會,當主耶穌看見他時問他:「你要痊癒麼?」(約五:6)。還有那個在路邊討飯的瞎子說:「我要能看見」。一個人悔改信主,在於神的憐憫和揀選,而不在於我們的能力,也不在於見到神跡奇事,但當我們順服神、願意為福音付出愛心和代價的時候,我們必蒙神的悅納,必使人在我們身上看到神自己的形像,使我們成為福音最美好的表彰。所以我們傳福音時,首要滿足人的心靈,用神的話墊在人的思想�堙A進一步讓人決定接受。剛才讀的31-32節〈本週金句〉耶穌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一個罪人能俯伏在神面前,是神的靈把人黑暗的靈點一下,人就莫名其妙的得救了。剛才的經文27節,我們看見一個稅吏名叫利未,跟從了耶穌。馬太本名利未〈馬太是希伯來文,利未是希臘文,正如磯砝就是彼得〉。「稅吏馬太」這個稱號被列舉十二個門徒的名字中。稅吏在當時是個貪官污吏,因為羅馬政府只要求一個固定的稅收,至於抽多抽少全由稅吏自己作主,這樣,訛詐、貪婪、欺壓等等惡行是稅吏公開的作為。特別當時猶太人在羅馬政府的統治之下,稅吏幫助敵人來壓榨自己的同胞,是民族的罪人,是社會不齒的職業,聖經中常常把稅吏和娼妓、罪人同列,就是這個緣故,當時的人相當恨惡稅吏,也藐視稅吏的家人和朋友,不與他們一同吃喝。耶穌是長子,父親約瑟去世後,耶穌必定曾經多次陪母親馬利亞去納稅,或者也去過馬太任職的稅關,耶穌知道這些稅吏的罪行,但耶穌來世的目的就是拯救罪人,要召罪人悔改,所以當稅吏馬太每天都要板著面孔,孤獨地坐在稅關上,耶穌看見他,還進一步地親近他,愛心從耶穌�媕Y湧出來,耶穌以憐憫和愛的眼睛凝視利未,然後呼召他說:「你跟從我來!」耶穌不像別人用鄙視的眼光看他,耶穌看他時,讓馬太覺得自己被接納,人都有被接納的基本需求,馬太從耶穌的眼裡,看到了耶穌對他接納的愛,就在那一刻,耶穌跟他說:「你跟從我來」,英文很短:「Follow Me」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我們常看過歌迷或球迷對他們的偶像瘋狂崇拜,有些人甚至為他們自殺,被崇拜的偶像若是出聲要哪個粉絲做什麼,相信那個被點到名的粉絲會毫不考慮地飛奔去做,認為那是至高無上的榮耀。在這裡完全是因為馬太被耶穌深深地吸引住了,馬太邀請耶穌去他家吃飯,法利賽人和文士看見了,頗不以為然。一個受人尊敬的拉比(猶太人的老師),怎能和被人鄙視的稅吏和罪人一起吃飯?耶穌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自覺無病的人不會去看醫生,覺得有病的人才會去看醫生;自覺無罪的義人,也沒有辦法得救,因為他不會想到有需要悔改;只有知道自己有罪的人才有可能得救,因為他們渴望從罪中得到釋放。法利賽人和文士把自己當成無病無罪的義人,因此他們即使有病也得不到醫治,有罪也無法得到赦免。自以為沒有犯過罪的人,把自己當成義人、好人,因而不知悔改;但是到了神面前一省察,很多隱而未現的過犯就不斷地冒出來,例如心裡的貪念、嫉妒、苦毒,該做而沒做的事,說了不該說的話,背著人論斷批評,忘記約定,等等,有數不清的過犯,卻因為以為那些都是小事而不知罪,不知悔改,不求赦免。失去機會,只好下地獄,何等可憐。在神面前,我們有誰能自稱為義?亞當和夏娃本來是聖潔的,所以留在伊甸園,一旦犯罪就被驅逐出境了。人要想回到天國,必須回到亞當和夏娃起初被造的狀態,這也是為何神必須道成肉身來到人間的原因,因為沒有人能夠回到始祖起初被造的狀態,因此人要知道,在神的眼中,自己在世間混了半輩子已經很髒了,渾身是罪,若不經過耶穌的寶血,沒有任何洗潔精能洗淨我們的心靈。當然信了耶穌不會立刻變成完全人,但是聖靈會一步步地帶領我們回到起初的樣式。每一個基督徒都像馬太一樣,是個蒙恩的罪人,因為知道自己有罪,需要耶穌,因此跟隨耶穌。馬太接受了主的呼召,撇下了他所有的罪行,和從罪行得來的財物,跟隨主耶穌,他就得到了救恩,並且被選為主的十二門徒之一。有了馬太的前例,再沒有人可以說自己的罪孽太深重,不敢來就近主;也沒有人可以說主不會赦免,不能赦免罪大惡極的人。一個人能不能得赦免,不在乎他的罪多大,主要的是看他肯不肯離開罪惡來跟從主。馬太悔改的時候,在家裡開了一次盛大的感恩見證會,大擺筵席來公開見證他的重生,把他的同行、親戚、朋友都請了來,主耶穌是宴會中的貴賓,在那種公開場合裡,主耶穌與他同席,認他為友,稱他為義,何等的榮耀!馬太在家裡請客是一個很好的方法,許多人不肯來聽道,卻願意來吃飯,吃飯的時候,讓他們看見耶穌,收的功效就大了。可是一次的請客並不能代替整個生命的見證,馬太還要繼續地跟從主,每天擺出新的活的見證來。馬太撇下一切所有的跟從了主耶穌,我們不禁要像彼得那樣問:「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祢,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太十九:27)?彼得撇下的不過是漁船漁網,照世俗的眼光來看,馬太撇下的可多呢!財源滾滾的職業,高高在上的地位,聲勢赫赫的權力,但主一聲呼召,他竟毫不猶豫地撇下這一切,起來跟隨了主。結果他得到了什麼呢?正如主回答彼得的:他今生得到了百倍的報償,並且承受了永生。馬太撇下記稅賬的筆,得著了寫福音書的筆;撇下羅馬的該撒王,得著了萬王之王;撇下暫時的虛名,得著千古留芳的尊榮。他寫的馬太福音排在新約聖經的第一部,是專門寫給猶太人讀的,因此有許多處寫出猶太人的規矩,向猶太人證明耶穌就是彌賽亞。他又記載了登山寶訓,許多天國的比喻,都是別的福音書沒有的,他成為文字工作者的先鋒,使我們藉著他寫的,能超越空間時間去認識天國的王:他所跟隨的主。

   
馬太在猶太人中傳道十五年之久,是在本族傳道中最久的使徒,後轉到外邦人中謙卑事主,別的福音書介紹他是亞勒腓的兒子利未,他自己卻稱稅吏馬太,正如保羅稱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一樣,他因肯自卑,神便將他升高,傳說他走遍非洲各地佈道,最後也是殉道而死。在他所寫的福音書中,他絲毫沒吹噓自己;然而他所記下的主的教訓:「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他卻忠心地遵行了。
    最後我們要注意一點,就是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常常喜歡兜圈子,拐彎抹角,扯了半天,還沒有講到人的罪性上面,還沒有給對方一個機會去思考他們自己的生命,更沒有挑戰他們去面對真正的自己。主耶穌傳福音是直指人心的,直截了當地挑戰對方面對真實的自己,主耶穌所傳的福音是講罪的福音。我們傳福音的時候,很容易只講信主的好處(像今生得百倍,來世得永生等等),卻不敢向人講罪,如果不敢向人講罪,那麼即使我們也提到了耶穌並祂釘十字架,那也是蒼白的,是被邊緣化了的,輕看了罪,因而也就輕看了救恩。如果在我們所傳的「福音」裡面,沒有提到罪,沒有提到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替罪、受死和第三天的復活,那麼我們所傳的「福音」就不是完整的福音,甚至不是真正的福音。那我們所傳的,可能就與功德性的宗教世界觀、與教人如何「獲得幸福」的處世之道沒有什麼區別了。唯有講清楚我們的罪,我們的當死與耶穌的替死以及耶穌的復活與我們的稱義,我們所傳的福音才是真正的福音,才是救人的生命之道。耶穌所傳的福音裡面,不僅講罪,而且把罪的重要性講得很清楚,絕不含糊。例如面對被別人抬來的癱子,耶穌說:「你的罪赦了」,耶穌很清楚地說明罪人的悔改和罪的赦免,遠勝於身體得醫治、今生得好處;對已痊癒的癱了38年的病人,耶穌說:「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五:14);對行淫被抓、又被釋放的婦女,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在我們所傳的福音裡,有沒有不加粉飾、不留餘地地闡明人的罪呢?如果沒有,那我們就需要快快地加進去了。傳福音是每一個愛主的人所所當有的,不受特別恩賜的限制,這就是傳福音的路。教會傳福音蒙神祝福的要訣是全體聖徒都同心合意,如果大家都真的是全心為主、為福音,有甚麼不能同心的呢?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摩三:3)。使徒行傳開頭有一百二十人同心合意禱告,而且禱告十天之久;不要以為那是很簡單的事,那實在是難,福音的原則是五個趕一百,一百個就能趕一萬(利廿六:8)。同心合意就有福音的衝擊力,真正傳福音的的人,就會同心合意,傳福音自然就有能力、有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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