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是一點一滴的累積,就像西羅亞的緩流,攸關生命的水源!


  

本週〈2017.05.21〉主日信息講到十一奉獻,經文是剛才我們讀的創世記十四章17-20節。根據創世記十四章的記載,一場名為「四王與五王之戰」,這是聖經第一次提到國與國之間的戰爭,也是聖經第一次提到「十一奉獻」。以攔王基大老瑪為首的四王聯盟,在西訂谷〈西訂谷就是鹽海〉擊敗了迦南地所多瑪王比拉的五王同盟,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侄兒羅得一家和羅得的財物也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亞伯蘭知道後率人前往營救,擊敗了四王同盟的基大老瑪,救出羅得一家。亞伯蘭凱旋回程時,至高神的祭司撒冷王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祝福,亞伯蘭就把戰爭中得來的十分之一繳納給麥基洗德(20節),亞伯蘭藉此承認麥基洗德有更高的屬靈位分,這被視為十一奉獻之起源。我們再看亞伯蘭的孫子雅各,他因欺騙父親與兄長以掃奪得長子的名份,以掃怨恨雅各,準備殺雅各,雅各因而離家出走,在陌生的路途上,在孤獨與擔心的心境中,他一路走到日落,便想找個地方好好休息,他作了一個夢,神在夢中向雅各顯現,並且應許必與他同在、必保護他、必把他帶回。雅各清早起來,把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在上面,他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那地方起先叫路斯,從路斯的名字轉換成伯特利,正是象徵著雅各生命的轉變〉,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祢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祢。」由此可見「十一奉獻」是早在摩西頒發律法五百年以前,就已在實行,只是到了摩西律法時代,才給它「明文法」,神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利廿七:30)。十分之一是個「記號」,要將一個重要的真理銘刻在世人心中,就是神是萬有的源頭,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包括自己,全屬於神,我們應當要為神美好的恩賜表示感恩。換言之,這十分之一是當納的供物,世界萬有是神的,不是我們的,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屬於神的,我們只不過是一個受託的管家而已,有一天,當我們離開這世間,不管台幣、美金、股票、房地產、金銀財寶,所有我們喜歡的一切通通帶不走,這是很確定的!神也並不是因為有短缺,因此就給人一個奉獻的制度,要人獻上十分之一,神自己明說(詩五十:10-14):「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也是我的,…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在瑪拉基的時代,那時是在重建聖殿之後,百姓的信心與愛心減退,靈性鬆懈、麻木,就在那時候,神差遣先知瑪拉基來叫醒他們,指出他們七件「得罪神的惡行」,其中一件就是「不履行十分之一奉獻」。故此,先知瑪拉基質問當時的猶大人(瑪三:8):「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您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聖經用這一個非常嚴厲的字眼「奪取」,從道德方面來說,搶奪別人的物件,是很嚴重的罪,奪取神之物更是無法想像。本週金句瑪拉基書三章10節說:「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十一奉獻是百姓悔改回轉到神那裡,並停止奪取神的供物的實際回應,神以十一奉獻作為百姓悔改回轉的實踐,是以真實悔改的心來「試試」神是否祝福他們。聖經有許多經文,在命令的後面是帶著應許,十一奉獻就是其中之一。神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這是神肯定的命令,要我們將十一奉獻「全然」送入倉庫,不是部份,例如:我們拿到薪水,在所有花費都還沒有扣除之前,就先分別為聖拿出來的十分之一,神不要我們用剩的再給祂,想想看,我們把自己用剩的給別人,別人都感受到我們沒十麼誠意,何況神呢!當納的十分之一的「當納」是命令,是帶有應許的命令,神保證要將福份傾下,敝開天上的窗戶,就是將甘霖降下,確保豐盛的收成。

    有些信徒會認為十一奉獻是舊約律法時代的標準,今日是恩典時代,不須履行十一奉獻。其實新約恩典時代的奉獻,不但是十一奉獻,且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奉獻,是全所有的奉獻。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這個“盡力”就是奉獻。耶穌說:「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的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要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我旅居
美國的時候,到餐館去,很自然在結賬時會「加一些小費」,在台灣的餐館結賬時會加上10 %小費,但很奇怪我們所當納的十一,卻不肯呈獻給神。有人說十一奉獻不重要,獻心才重要,但是,就連十一奉獻都不能遵守的,怎能真正的獻心,那是說謊的,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太六:21〉,金錢奉獻是小事,奉獻背後的操練是大事。
    有三名基督徒,分別是英國人、美國人及猶太人,討論如何奉獻。英國人說:我會在地上畫一條直線,然後把所有的錢往天上一丟,落在直線右邊的,是屬於神的錢,而落在直線左邊的,則算是留下來給自己過生活。美國人說︰會在地上畫個圓圈,當然,圓圈不能畫得太大!然後把所有的錢往天上一丟,掉在圓圈�堛煽N奉獻給神,掉在圓圈外面的,就當作是我自己的。猶太人忍不住開口說︰我根本不用畫十麼直線、圓圈,我直接把所有的錢往天上一丟,留在天上的,當然歸神所有,至於掉在地上的就全歸我了。這雖然是一個故事,卻指出人都是貪財的。一個人是貧或富不能影響他與神的關係,但對錢財的態度卻會大大的影響我們與神關係,錢財可以衡量出我們對神順服的程度,因此對於奉獻上的問題,也就是我們對金錢的態度的問題,那些在真理上要駁倒新約不需要遵守十一奉獻振振有詞的人,我不想跟他們辯論,因為我不需要懂太多,我只知道有一個真理,那就是主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這個代價,當我們要計算需要奉獻多少的時候,請記得這筆賬,這樣我們就會知道該如何奉獻了。
    人生的意義不在乎家道豐富,而在於「施比受更為有福」。「受」是小福,「給」是大福。通常人的想法是,我給了我就沒了,但是奉獻的真理是:我給了我還有,可能更多。五餅二魚不給出來,還是五餅二魚,奉獻出去不是沒了,而是多了〈路九:10-17〉,神所賜的不是塞住神恩典的管道。哥林多後書九章6節:「多種的多收,少種的少收」,奉獻就像種蘋果樹一樣,當我們種下一粒種子,不會只收成一粒蘋果,而是一棵蘋果樹上滿滿的蘋果,這就是神對奉獻的應許,祂會加倍的給我們。哥林多後書九章5-7節又說:「奉獻是出於樂意,不是出於勉強。……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獻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奉獻不應該成為我們的重擔,出於勉強或作難的,神不承認那是奉獻,神要人的奉獻是從心�塈@出來的,耶穌曾經看到窮寡婦的奉獻〈可十二:41-44〉,耶穌看的重點不在「錢數」〈錢多錢少〉,而是「奉獻的心態」。窮寡婦雖只奉獻賴以養生的兩個小錢,耶穌卻稱許她,還特別叫門徒前來告訴他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神不定規一個數字,但神卻要求人按我們各人所能的獻上,按我們本心所酌定的獻上。不管怎樣,神告訴我們一個結果,就是神喜愛樂意奉獻的人。神喜歡人樂意的奉獻,因為那是傳遞我們對神真正謙卑的態度。以前某教會有人投入千元大鈔,事後向傳道人說,他只想奉獻100元,因為沒帶零錢,請找他900元。但因這筆錢教會司庫已經入帳而礙難找回,以致引起那人的報怨。傳道人向那人說,雖然你投了千元大鈔,但神只悅納你的100元,因為其中的900元不是你甘心樂意的。有人習慣把「奉獻」說成「捐款」並不妥切,因為「捐款」是帶點幫助或救濟的性質,這和「奉獻」完全是兩碼事,神絕對是豐富的,不需要人的救濟,我們奉獻的動機是因為愛神,也是因著感恩,並不是因為神有短缺而濟助祂。所以千萬不要以為神要沾我們的光,其實,神肯悅納我們的奉獻就是一種祝福。

  我們若是體貼神的心意,就不受財物的捆綁,在奉獻上顯出自己的甘心,神是十分欣賞這樣的人。奉獻是根據我們對恩典的認識,一面表明我們感恩的心,一面表明不讓財物作我們的主人,而讓神作我們的主人。因此當我們願意放下「自我」的堅持,體貼神的心意時,神一定能把我們從現在的光景提升、進入比現在更祝福的未來,使我們從「此刻的我」邁向神為我們所祝福「可能的我」,同時也把我們從「目前的成就」,提升到「可能的成就」,叫我們活出更豐盛的人生。

   
總括來說,「奉獻」乃是我們一生對神、對社會、對家人、對自己,所盡上的本分、所作出的奉獻。神造萬物俱各美好,高山綠水,鳥語花香;各盡本分,作出貢獻,彰顯造物主的榮美。公雞司晨、母雞生蛋、公牛耕田、母牛產奶,各自有所貢獻。讓我們緊緊抓住神的應許,活出「施比受更為有福」的豐盛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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